关于平顺县日盛达硅业有限公司年开采45万吨石英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6 16:10:18
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相关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的规定,2024年6月6日,平顺县日盛达硅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平顺县日盛达硅业有限公司年开采45万吨石英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会单位有建设单位平顺县日盛达硅业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山西灏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应邀到会的环保专家。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介绍,查阅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和审议,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平顺县日盛达硅业有限公司年开采45万吨石英岩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无重大变动。逐一对照核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企业加强设施维护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生态植被的恢复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尽快完成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工作;完善危废暂存间建设,规范危废标识,建立健全危废贮存、转运台帐及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