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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诚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8 10:03:44

 

 

20240428山西诚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文件类型: .pdf e3093e196dc06cafe1f934d2feb08cad.pdf(284.84 KB)

 

2024年4月28日,山西诚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根据《山西诚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相关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项目环评批复(潞州审批发〔2023〕287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山西诚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山西灏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应邀到会的环保专家。验收期间,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介绍,查阅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和审议,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山西诚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阶段性)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该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无重大变动;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逐一对照核查,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该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企业应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环保制度,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