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治高新区史家庄城中村改造四期御泽花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5 17:25:22
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相关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的规定,2023年12月15日,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长治高新区史家庄城中村改造四期御泽花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会单位有建设单位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竣工报告编制单位山西蓝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应邀到会的环保专家。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对长治高新区史家庄城中村改造四期御泽花园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介绍,查阅并询问了有关问题,形成验收结论如下:
长治高新区史家庄城中村改造四期御泽花园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无重大变动;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逐一对照核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企业应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环保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231215长治高新区史家庄城中村改造四期御泽花园验收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