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治市郭峰齿科技术有限公司义齿加工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30 15:15:43
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相关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的规定,2023年3月30日,长治市郭峰齿科技术有限公司在单位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长治市郭峰齿科技术有限公司义齿加工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会单位有建设单位长治市郭峰齿科技术有限公司、竣工报告编制单位山西灏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应邀到会的环保专家。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对长治市郭峰齿科技术有限公司义齿加工制造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介绍,查阅并询问了有关问题,形成验收结论如下:
长治市郭峰齿科技术有限公司义齿加工制造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该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无重大变动;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均达到排放标准要求。逐一对照核查,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该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企业应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环保制度,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