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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普同房地产有限公司盛苑小区 1#、2#住宅 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11:02:53

 

山西普同房地产有限公司盛苑小区 1#、2#住宅楼项目地块位于长治市壶关县集店镇闫家河村,地块东至闫家河村民宅、南至闫家河村进村道路、西至闫家河村民宅、北至闫家河村空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3°12'54.76",北纬:36°7'55.80"。地块面积为 7065 平方米。本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山西蓝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山西普同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对山西普同房地产有限公司盛苑小区 1#、2#住宅楼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地块用地历史及现场踏勘、访谈情况,参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对本项目地块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调查地块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共布设 7 个土壤采样 点位(包含 1 个对照点)。共采集了 35 个土壤样品(包括 4 个平行样、1 个对 照样),2 个土壤运输空白样品、2 个设备淋洗样品、2 个土壤全程序空白样。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本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美国 EPA 通用土壤筛选值》居住用地筛选值;无需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居住用地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