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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治市捉马西大街初期雨水收集预处理及回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9 15:00:13

 

2023年3月29日,长治市滨湖区水体治理有限公司根据《长治市捉马西大街初期雨水收集预处理及回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相关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环评批复(潞州审批发〔2020〕134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滨湖区建设指挥部、长治市滨湖区水体治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山西蓝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应邀到会的环保专家。验收期间,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介绍,查阅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和审议,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长治市捉马西大街初期雨水收集预处理及回用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该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无重大变动;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均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逐一对照核查,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该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长治市捉马西大街初期雨水收集预处理及回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文件类型: .pdf 5907e06cd8c297aae77669671355c8b8.pdf(2.88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