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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9 18:03:12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的规定,2022年12月19日,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组织召开了“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建设单位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竣工报告编制单位山西蓝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应邀到会的环保技术专家。
       验收期间,与会人员认真审阅了《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现场核查了工程建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以及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经审查、评议、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该公司环境保护机构健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项环保设施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厂界噪声做到了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治理未完成或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事项;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完成;无违法行为未改正事项;验收监测单位具备法定资质,监测数据及验收监测报告可以采信,资料齐全,验收结论明确。综合上述情况验收组认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工程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和备案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应加强对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建立各类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开展运营期跟踪监测。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庄二号井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文件类型: .pdf 16ceea3045ae41b36e6d2c9d58ef5f53.pdf (431.3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