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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八一新区安置楼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06 11:12:01

 

长治市潞州区八一新区安置楼建设项目地块位于长治市潞州区,调查面积为24025.14平方米,东至故经十四路,西至故经十三路,南至废品回收站,北至首钢长钢附企福利服装厂,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N:113.052558,E:36.366765。地块面积为24025.14平方米,地块原属工业用地,根据《长治市马厂区、故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土地利用性质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居住用地(R2),对应《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一类用地。

山西蓝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长治市潞州区瑞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根据地块用地历史及现场踏勘、访谈情况,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同时参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要求,对本项目地块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调查地块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共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位(包含2个对照点),4个地下水监测点(包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了52个土壤样品(包含5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1个平行样),3个设备淋洗样品,4个运输空白样品,4个全程序空白样品。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本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标准;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无需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