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470m水平北翼花垴风井瓦斯抽采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9 15:54:45
根据《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470m水平北翼花垴风井瓦斯抽采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原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相关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屯审管建函〔2022〕6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潞安化工集团、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竣工报告编制单位长治市潞州区嘉罡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山西潞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中煤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应邀到会的环保专家。验收期间,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的介绍,查阅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和审议,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470m水平北翼花垴风井瓦斯抽采系统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无重大变动;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均达到排放标准要求。逐一对照核查,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后续要求:
1、按承诺时限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工作。
2、按承诺控制抽采瓦斯浓度。
3、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环保制度,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