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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470m水平南翼曲庄风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5 16:05:35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的规定,2021年9月25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单位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470m水平南翼曲庄风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潞安化工集团、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竣工报告编制单位长治市潞州区嘉罡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北京圆之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西轻工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西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应邀到会的环保专家。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建设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查阅并询问了有关问题,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经现场核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470m水平南翼曲庄风井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无重大变动;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均达到排放标准要求。逐一对照核查,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470m水平南翼曲庄风井项目验收意见

文件类型: .pdf 1255877a909dee671e7d210649156c7d.pdf (3.50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