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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治市东南丰润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30 16:36:50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9号)和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的规定,2020年5月30日,长治市东南丰润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组织召开了“长治市东南丰润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长治市东南丰润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代表、应邀参会的专家。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建设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验收报告的介绍,查阅并询问了有关问题,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验收结论:长治市东南丰润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原城区环保局批复,该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并建设了油罐防渗和油气回收系统;现场核查项目无重大变更;监测结果表明,主要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后续要求:

加强现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完善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保障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长治市东南丰润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pdf
文件类型: .pdf a8e338ebc02ca22fa2453b85ff6bf3bb.pdf (1.07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