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治市郊区壶口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30 16:24:30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9号)和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的规定,2020年5月30日,长治市郊区壶口加油站组织召开了“长治市郊区壶口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长治市郊区壶口加油站代表、应邀参会的专家。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建设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验收报告的介绍,查阅并询问了有关问题,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验收结论:长治市郊区壶口加油站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原郊区环保局批复,该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并建设了油罐防渗和油气回收系统;现场核查项目无重大变更;监测结果表明,主要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后续要求:
加强现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完善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保障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