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郊区长北海旺建材厂新建年产10万吨石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4 15:51:06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的规定,2020年3月14日,长治市郊区长北海旺建材厂在单位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长治市郊区长北海旺建材厂新建年产10万吨石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长治市郊区长北海旺建材厂代表和应邀参会的专家。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建设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查阅并询问了有关问题,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经现场核查,长治市郊区长北海旺建材厂新建年产10万吨石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砂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经长治市郊区环境保护局批复,该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不存在重大变更,专家组认为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加强固废管理,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和废气排放口,健全制度和台账,完善环保标识。加强现场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尽快编制和备案《长治市郊区长北海旺建材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长治市郊区长北海旺建材厂新建年产10万吨石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