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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治市鸿安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二位一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20 17:13:19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的规定,2019年5月20日,长治市鸿安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长治市鸿安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二位一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长治市鸿安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代表和应邀参会的专家。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建设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查阅并询问了有关问题,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经现场核查,长治市鸿安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二位一体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经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复,该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不存在重大变更,专家组认为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加强车间及厂区的现场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排气筒标示。将企业废水排放监测列入日常监测制度。

 

长治市鸿安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二位一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意见.pdf
文件类型: .pdf 329613e3f69ce342333e625fa82c9272.pdf(1.55 MB)